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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法律法规》基金销售管理7个高频考点

1、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

(1)获得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批准;

(2)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3)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4)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5)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相关业务的技术设施;

(6)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业务流程;

(7)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8)制定了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管理制度;

(9)有符合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

2、基金销售机构的主要类型

直销

①专门的销售人员直接开发和维护机构客户和高净值个人客户;

②自行开发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代销

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3、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的资格管理

(1)基金从业资格:基金销售机构人员、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

(2)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网点,商业银行总行、各级分行及营业网点,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总部及营业网点从事基金宣传推介、基金理财业务咨询。上述从业人员需由所在机构进行执业注册登记,未经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

4、宣传推介材料审批报备流程

报送内容

①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形式和用途说明。

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出具的合规意见书

③基金托管银行出具的基金业绩复核函或基金定期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④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负责基金营销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报送形式

书面报告+电子文档

报备流程

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告材料

5、宣传推介材料的规范

(1)登载规范

①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不可登载过往业绩;

②6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登载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

③1年以上但不满10年,登载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④10年以上,登载最近10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2)其他规范

①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

②提及基金评价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特别声明

③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

6、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评要求

(1)招募说明书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2)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3)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4)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

7、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指导原则

①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

②全面性原则;

③客观性原则;

④及时性原则;

⑤有效性;

⑥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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