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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导语】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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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学院简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是2020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贵州省财政厅。学院占地面积556亩,可容纳学生8000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0人,其中教授2名、正高级讲师1人;有研究生学历教师50人,在读博士1人;拥有注册会计师6人、注册税务师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3人,会计师13人,双师型教师累计达92人。学院建有经济综合仿真实训室、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财务共享中心等33个校内专业实训场所,建有校外实训基地48个。本着“立德修身、以技立业、服务基层”的办学理念,学院将坚持“依托财政、立足财经,服务贵州基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办学定位,秉承“诚信至上”为校训,致力培养“讲政治、守诚信、精技能、记乡愁”的基层财经应用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部门负责人、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实行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21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公布。

  (六)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七)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一)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人(6人间);预收书费:1000元/年・人(按学年预缴,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二)奖励及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年・生、二等奖1200元/年・生、三等奖800元/年・生;

  第十一条助学金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相应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生―3800元/年・生;

  2.贵州省教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生;

  4.大学生应征入伍:2000元/年・生。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51-8680797、186612057

  学院微信公众号:gzcjzyxy2020

  招生咨询QQ群:36829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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