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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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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广西 天津 甘肃 西藏 贵州 四川 江西 吉林
浙江 安徽 广东 福建 山东 湖北 陕西 黑龙江
河南 江苏 河北 湖南 山西 海南 内蒙古 重庆
云南 兵团 辽宁 上海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红色表示已公布
地 区 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 合格人员名单
河北 证书邮寄申请已开始 合格名单
宁夏 EMS快递送达:2021年4月5日前申请证书邮寄;
现场领取:2021年4月7日起
合格名单
黑龙江 4月22日开始,只提供邮寄领取 ----
河南 [周口][新乡][平顶山][省直][郑州][开封][许昌][焦作][濮阳][南阳][济源][驻马店] 合格名单
福建 [厦门][省直][泉州][三明][福州][漳州] 合格名单
湖南 [湖南省][永州][株洲][益阳][湘西][郴州][长沙][湘潭][怀化][常德][邵阳][张家界][娄底][岳阳] 合格名单
湖北 [黄石][襄阳][孝感][武汉][荆门][黄冈][十堰][恩施州][宜昌] [省直] ----
山西 [晋城][忻州][太原][运城][朔州][晋中] 合格名单
江苏 [南通][连云港][镇江][宿迁][徐州][无锡][盐城][淮安][苏州][南京][扬州][常州][泰州] 合格名单
江西 邮寄服务受理时间:从2021年3月30日开始;
现场领取:每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从2021年4月份开始);
合格名单
云南 [楚雄州]|证书邮寄办理时间:2021年3月26日-4月12日24:00 合格名单
重庆 证书邮寄信息集中采集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4月5日,4月8日统一寄出,考生可于4月9日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查询邮寄信息。 ----
内蒙古 [巴彦绰尔][阿拉善][包头][赤峰][呼伦贝尔][乌海][乌兰察布][鄂尔多斯][通辽][区直][锡盟] ----
广东 [茂名][佛山][清远][广州][江门][省直][韶关][梅州][湛江][珠海][肇庆][东莞][汕头][阳江][深圳] 合格名单
辽宁 [沈阳][锦州][丹东][省直][朝阳][阜新][抚顺][盘锦][葫芦岛][鞍山][辽阳][大连] 合格名单
陕西 邮寄时间:2021年3月17日起(节假日不休)。
窗口领取: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2日,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合格名单
(剩余)邮寄时间:2021年4月26日起(节假日不休)。
窗口领取: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2日,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合格名单
青海 已邮寄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合格名单
安徽 [六安][黄山][马鞍山][淮南][亳州][滁州][铜陵][芜湖][宿州][安庆][合肥][蚌埠][宣城][阜阳][淮北][池州][安徽省] 合格名单
山东 [淄博][潍坊][德州][济南][青岛][莱州][泰安][菏泽][临沂][聊城][枣庄][济宁][滨州][日照][烟台][东营][威海] 合格名单
吉林 [吉林省][延边州] 合格名单
四川 [广安][巴中][南充][广元][宜宾][德阳][达州][内江][资阳][阿坝州][乐山][泸州][攀枝花][眉山][自贡][绵阳][雅安][成都] 合格名单
兵团 已开始 ----
上海 邮寄时间:3月31日截止,暂停现场领取 合格名单
广西 已开始(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合格名单
天津 邮寄信息采集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开始至3月22日中午12:00结束。
缴纳邮寄费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下午16:00。
合格名单
甘肃 已开始 合格名单
西藏 3月11日至4月2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期间 合格名单
贵州 2021年3月9日至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周末除外)(3月9日前进行领证预约) 合格名单
浙江 预计2021年5月开始 合格名单
新疆 预计2021年5月开始 合格名单
海南 预计2021年5月开始 合格名单
北京 2020考试延至2021年举行 ----
考试吧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证书领取方式一般分为邮寄申请或者现场领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纸质)发放以考生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个人领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驾驶证等);

  2、他人代领的,需携带经办人及被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3、部分地区可申请证书邮寄方式,具体以当地领取通知为准;

  4、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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