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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导语】无忧考网高考频道从安徽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4)了解到,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章程主要包含了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入学资格复查等重要信息,具体如下: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4)。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三、办学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电话:0551-65786603、65786135、65780760

  邮箱:zsb@ahau.edu.cn

  网址:http://www.ahau.edu.cn(安徽农业大学网)

  http://zsb.ahau.edu.cn(安徽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学校所有专业在安徽省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4、报考安徽农业大学与加拿大湖首大学合作举办林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5、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将在第三学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确定具体专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

  六、证书颁发

  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中外合作办学: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University)合作举办林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按照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生。本项目学制四年,其中前三年学生在安徽农业大学学习第一阶段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英语水平符合条件的学生,于第四年进入加拿大湖首大学学习第二阶段课程,在加拿大湖首大学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按照加拿大湖首大学国际生学费标准执行。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生,修满双方共同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分后,按规定获得安徽农业大学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加拿大湖首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我校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共同开展“2+2”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对于在本科阶段前两年成绩平均绩点达3.0以上、英语达到对方学校要求、综合素质好、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通过选拔,可赴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学习两年。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生,修满双方共同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分后,按规定获得安徽农业大学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安徽省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相关政策

  1、转专业政策:学校实施宽松的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后第

  一学期末和第三学期末可申请转专业(专升本、艺术类、中外合作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学生除外),具体事宜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执行。

  2、奖助政策: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主辅修政策: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的可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的辅修学位证书。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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