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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公布

【 导语】©无忧考网专升本考试频道从江西省教育网了解到,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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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各校办学情况及生源情况,统筹安排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另行发布。招生计划含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主要安排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教育本科高

  校承担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

  (二)联合培养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具备联合培养资格的高职院校和专业可以继续参与2023年专升本。参与联合培养的本科高校当年每校联合培养计划不得超过1200人;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当年每校培养计划不得超过800人,每专业不得超过200人。每所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养相互不得超过4所,高职院校每专业只能与1所本科高校相应专业开展联合培养。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照公办本科高校相应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联合培养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学生缴纳的学费以及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主要用于提高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奖助补等方面。其他事项参照《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执行。


  附件:


  原文标题: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3/3/14/art_25648_4389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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