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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导语】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位于享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云南省丽江市。


  学校于2002年创建并开始招生,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首批确认的办学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发展,学校成功于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首批转设的两所高校之一。在“2021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中,我校位列第57名,居云南省内同类院校第1名,跻身中国一流民办高校之列。


  学校拥有占地1528亩的独立校园,教学仪器设备值近亿元,馆藏图书近200万册。体育文化设施完备,后勤服务设施功能齐全,拥有云南省高校中的占地2万平方米的高尔夫球练习场。校园环境优美典雅,入选教育部评选的全国大学生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校园建筑获得国家建设部建筑设计银奖、“建国60周年建筑创作大奖”和“云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培养适应行业岗位需要、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和实践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39个本科专业;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近1.8万人,生源涵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学校三分之二的学生来自云南省外全国各地;已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的本科毕业生,近五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6.5%以上。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一批又一批学生远赴美国、法国、德国、泰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留学或参与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2018年被授予第一届“云南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云南省获得该荣誉称号的一所独立学院。2019年被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命名为“云南省级平安校园”,是全省高校中获此殊荣的一所独立学院。2020年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先进集体奖”和红旅赛道金奖,是云南省一所获得此项殊荣的高校。在2020年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云南赛区比赛暨第四届云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决赛中,获得两个一等奖,是全省同类院校中一所获得两个一等奖的高校。


  二、院校代码:13328


  三、办学层次及招生专业


  (一)办学层次


  本科,学制四年。


  (二)招生专业


  【普通类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秘书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日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统计学、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护理学、助产学、药学。


  【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四、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或超过我校在生源地所属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


  2.录取规则: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专业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时,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市无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选择日语或者泰语。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


  7.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按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能力。


  五、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用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六、学费标准




  七、奖助体系




  八、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九、特别说明


  1.本章程为我校2021年招生总章程,2020年11月已发布的《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除因今年学校转设后校名发生变化和部分内容调整更新外,其他内容同等有效。


  2.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88―5135636、5135638


  官方QQ:1806807186


  电子信箱:ydly_zsb@163.com


  学校:http://www.lywhxy.com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1号


  学校邮编:67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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