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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三部门: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单位,将被约谈!

  近日,全国妇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同推进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对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举措,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就加强思想引领、开展指导培训、支持促进就业、加强创业扶持等4个方面,推出了若干举措。

  加强思想引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引领、联系、服务女性高校毕业生工作,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

  要加强示范带动,组织成功创业女性进高校,为女性高校毕业生送创新理念、送创业指导。

  要树立一批女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典型,引导女性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创新创造。

  开展指导培训

  要组建就业创业导师队伍,为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职场辅导、招聘对接等指导服务。

  要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作用,为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实训机会。

  要提升培训质量,结合市场需求和女性高校毕业生特点,统筹高校、就业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开发一批适合女性高校毕业生的培训课程。

  支持促进就业

  要落实就业补贴、高定工资档次等政策,引导女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服务、教育医疗等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要支持灵活就业,探索研究数字经济时代女性就业创业新模式,对灵活就业的女性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要用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 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挖掘一批适合女性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

  要做好就业帮扶,对就业困难的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根据不同困难状况,分类开展就业帮扶。

  要强化市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实施联合约谈。

  加强创业扶持

  要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等载体建设,为女性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返乡创业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

  要组织开展女性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赛、技能比武活动,为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打造更多交流、展示和服务平台。

  要加大与商业金融机构合作力度,为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通知强调,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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