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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河北“双减”实施方案发布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方案》要求,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审核管理和质量评价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科学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倡导每周1天无作业日;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科学利用课余时间,个别学生经过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方案》提出,要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今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拓展课后服务渠道,支持各级教育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法依规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建立财政基本保障、家庭适当分担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建立教师弹性上下班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科学制定弹性上下班方案;探索开展寒暑假学生托管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共享,丰富优质线上教育资源,构建惠及全省师生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在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方面,《方案》明确,坚持从严审批。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严控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留作业;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强化收费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相关部门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

  做好广告管控。严格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规范线上培训。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时。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

  严厉查处违规机构。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此外,《方案》还提出,河北省将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需求,降低家长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冲动。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行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委托管理、城乡学校共同体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改革。

  优化改进课堂教学。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推进幼小科学衔接。降低考试压力,控制考试次数,改进考试方法,实行等级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坚持以学定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践性,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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