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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开展寒假公益托管,各地设立免费服务点不少于1个

  为进一步深化“双减”志愿服务工作,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寒假学生“看护难”问题,落实寒假青少年关爱服务,经研究,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益托管和关爱服务工作。

  服务对象

  服务面向全省中小学在籍学生,重点突出因父母工作繁忙、家庭无人看护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过年的企业员工子女、快递小哥和外卖小哥的子女等。

  参与托管的青少年须身体健康,无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监护人同意其接受托管服务。

  服务时段

  各地寒假期间(春节法定假期除外),各地可根据不同需求作适当调整。

  基本原则

  公益普惠。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免费提供寒假公益托管和关爱服务,服务活动向农村地区和困境青少年倾斜。

  自愿参与。参与服务的志愿者和学生均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不得强制要求,不得摊派名额。

  安全服务。志愿者须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能服从各项工作安排。鼓励招募本地常住人员,原则上不招募跨省返乡人员。

  具体安排

  组建服务队伍。各市、县(市、区)建立寒假公益托管志愿服务队,以大学生、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宫教师、高校教师、学生家长、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巾帼志愿者、“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群体等为主体,鼓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的各行业各领域志愿者参与。

  落实服务阵地。各市、县(市、区)应在深入排摸需求基础上,落实开展公益托管的服务阵地。线下阵地主要包括:

  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流动青少年宫、 乡村(社区)青少年宫;

  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假日学校等场地;

  学生家长工作所在企业楼宇中的大型会议室、活动室等符合安全防范相关标准的场地。

  明确服务内容与形式。寒假公益托管和关爱服务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开展:

  1、开设免费公益托管服务点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免费公益托管服务点不少于1个(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地区除外)。注重在重点群体、重大需求集中地区开设公益托管服务点,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10 天,可分春节前后2个时段进行。

  寒假公益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组织提供思想政治教育、防疫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兴趣拓展、寒假作业个别辅导等服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红色研学、劳动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开设学科类课程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等。

  要合理确定公益托管服务点人数规模,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每班应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配备志愿者,明确1人为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托管服务点志愿服务工作。

  2、举办 “温暖来敲门”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以思想引领、家教指导、安全保护、慰问帮扶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儿童暖冬关爱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城市未返乡流动儿童等群体,发动儿童主任、妇联干部、社区工作者等进行走访调研,组织各界志愿者参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开展结对关爱。

  3、用好 “五育七彩、快乐网课”免费线上公益课堂

  宣传引导中小学生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微信小程序或网页端(www.zjer.cn)进入 “2022年寒假公益课堂活动” 专栏,参加 “五育七彩、快乐网课”免费线上公益课学习。 同时,鼓励学生通过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ykt.eduyun.cn)自主学习各学段各学科课程。

  工作要求

  严把工作方向。各市、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通知》,严禁在寒假包括春节期间开展各类校外学科类培训,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线上线下培训机构跟踪监管,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宣传造势、隐形变异。

  加强疫情防控。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对照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托管点、参与托管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方案均须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标准,确保志愿者和服务对象防疫安全。

  强化服务保障。各市、县(市、区)要落实好志愿者岗前培训,确保服务安全性、专业性。要适当考虑志愿者交通、用餐等方面补贴,落实好志愿者保险,并提供充足防护物资。用好“志愿汇”APP和青春助力“双减”志愿服务专区,加强活动和人员管理。

  及时宣传总结。各市、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提炼成熟做法、典型经验,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服务模式。加强志愿者典型挖掘选树和工作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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