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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入学报名启动!2024年贵州铜仁市德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公布

<nil>2024-12-27 15:53 事业线
8月23日入学报名启动!2024年贵州铜仁市德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公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及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全面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乡镇(街道)负责维护本辖区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全县各学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区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生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凡我县户籍2024年2月入学(园)注册且复核其身份住址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安置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应收尽收”。杜绝不满6周岁儿童(201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入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入学的,须由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应就读学校提交《义务教育延缓入学申请书》,经学校、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后可延迟至下一年入学;延缓入学材料由乡镇(街道)学区办存档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肃查处“提前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

  四、学位供给调整

  (一)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迁建德江县第十小学建设,确保质量、进度、安全,新增学位720个;加快德江县第五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设,新增学位270个,解决相应学区扩容的学位需求。

  (二)优化学区调整。将原德江县实验中学的“酒厂小区”和改建的“尚府小区”调整划入德江县第七中学学区,原德江县第四中学的“光辉社区”调整划入德江县思源学校学区;原德江县第三小学的“黄泥堡、菜市场”小区调整划入德江县第五小学学区,原德江县第七小学的“楠木园乐康小区”、德江县第八小学的“楠木园业康小区”调整划入德江县第十小学学区,进一步优化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促进学区划片科学合理。

  五、计划及学区划分

  以2024年6月底识别核准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身份信息和现实际住址为依据,结合各义务教育学校可供学位划分学区。

  (一)招生计划

  1.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由乡镇学区办合理分配辖区内各学校生源,统筹初中学校按规定人数设置班额,落实“整班移交”,全额招收所辖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2.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学位调整供给情况分配招生计划(见附件1、2),按统筹划定区域,各学校全额接收学区内适龄生,不得招本校招生区域外的学生,严禁一年级招收不足龄生。

  3.民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办清单》(国教督办单〔2021〕12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规模占比控制”的要求核定。见《德江县教育局关于调减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额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二)小学学区划分

  1.各乡镇一年级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青龙、玉水(安化)街道辖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见附件1)。

  (三)初中学区划分

  1.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应升入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

  2.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区域划分(见附件2)。

  六、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乡镇小学。凡户籍在我县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乡镇学区办办理小学报名入学手续。

  2.城区小学。

  (1)区域:德江县第一小学、第四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德江县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十一小学为县城区小学区域。

  (2)对象:2024年2月在县城区幼儿园报名入学注册的适龄儿童、县城区户籍回城升学的适龄儿童和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政策优待户适龄儿童。

  (3)满足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县城区小学办理入学;县城学校无学位安排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城周边的小学就读。①具有县城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的学生优先安置。家长携带公安户口簿(学生与户主须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且在同一户口簿上)到划片学校报名;学校与《德江县统筹划片入学学生名册》核对身份信息后直接办理入学手续。②非城区户籍适龄生,家长携带公安户口簿到相对就近安置的学校预报名,学校与《德江县统筹划片安置入学学生名册》核对身份信息后办理报名手续。自愿不去划片安置学校就读的优先推荐到县城区民办学校。

  (二)初中招生

  1.各乡镇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录取)到乡镇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乡镇初中学校须整体接收本乡镇全部小学毕业生。

  2.城区小学的毕业生,“划片就近免试”安置到城区相应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县城区初中学校须严格按照划分的区域接收对应的小学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城区户籍返乡升学适龄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须按县教育局核定的计划控制招生规模;招生简章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考核“掐尖”招生;不得私自招收(县外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

  (四)县外就读幼儿园、小学返乡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县外就读(学籍)基本信息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学区办报名登记。乡镇户籍的由乡镇学区办统筹安排到乡镇内就近学校报名入学;县城区户籍的由县城区相应学区办提出安置建议,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家长因工作调动进城,其子女随迁升学的按此款办理,提供户口簿、工作调动手续。

  (五)政策优待户子女

  划片就近安置完成2024年3月前已在县内幼儿园、小学就读需要升学和县城区户籍回城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接收安置以下政策优待户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德江县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簿: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或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户籍证明;(2)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城镇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或购房实际入住半年以上的水或电费支付票证;(3)城镇从业证明:申请人父或母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或有注册资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镇区的到镇区学区办登记就近办理入学。县城区的到居住学区办登记,汇总报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以下(2―6条)五类政策优待户子女,持相应材料到居住地学区办登记,乡镇的乡镇内就近安置入学;县城区的学区办报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主要包括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现(退)役军人(已在县城区幼儿园、小学就读升学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同批次优先安置)、出省支援医疗队成员、立功授奖民警、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港澳台胞及海外侨胞、优才卡等本人子女。登记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享受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

  3.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县内安置点在县外就读的回安置点学区办登记相对就近安置升学;大龙安置点返回县内就读的,到原户籍地或监护人驻地学区办登记相对就近安置入学。登记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商引资投资人员子女。由监护人持政府招商引资文件、投资项目等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等。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由监护人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户口簿、有注册资金的营业执照或2024年以来上缴税费三次或三个月以上的票据凭证或参加德江县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凭证等。

  6.进城购房落户子女。由监护人持有效的实际入住(截止2024年7月31日)半年的原始水或电费票证、户口簿等。

  七、招生批次

  (一)各乡镇小学、初中学校于2024年8月23日前完成预报名工作。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分批次入学报名。

  第一批次(2024年8月23日―24日)。2024年3月前已在县内幼儿园、小学就读需要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毕(结)业的学校(园)按县统筹划片安置的统一要求,宣传动员引导(学生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安置学校办理报名入学。

  第二批次(2024年8月25日-26日)。本县户籍返乡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进城就读的政策优待户子女,8月23-24日到拟就读学校的学区办登记,乡镇的就近安置入学;县城区的相应学区办汇总于8月25日报县教育局安置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报名入学。

  八、招生管理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学区办、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抽派骨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做好招生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防止因招生引发舆情。要提高阳光招生透明度,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就读学校,拒绝盲目跟风,减轻城区学校办学压力。

  (二)坚持阳光招生。各学区办、学校要在校门口提前公布招生入学热线咨询电话,专人接待有就读需求的学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要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注的中小学校招生热点问题,通过有效方式及时面向公众公开声明,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三)严控招生计划。各校要积极创设条件落实招生计划,新生班级原则上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标准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55人/班,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积极化解大班额存量。

  (四)执行免试入学。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设定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任何限制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按照规定进行划片招生,不得跨县域、跨区域招生。坚决查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实行随机平行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各学区、学校不得在毕业期间转学和对外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坚决查处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提前违规招生行为。不得产生选择性大班额。

  (五)强化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学校接收转学学生,要优先安排辖区户籍生。

  (六)加强收费管理。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

  (七)抓实控辍保学。各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七长”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幼小衔接”“整班移交”,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就读工作,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搬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八)推进融合教育。6―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方式安置入学就读。各乡镇(街道)学区办要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和甄别工作,结合实际做好教育安置,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管理,要为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九)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把阳光招生工作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特别是对学校领导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违规招生,杜绝招生不正之风现象。县教育局将聚焦“新生录取、教育资源分配问题”的整治,对各学区、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建立学区、学校举报问题整改负面清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的单位或个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点分别设在青龙、玉水(安化)街道学区办及其辖区义务教育学校:

  青龙学区办0856―8532162,香树路青龙街道办事处大楼二楼;

  玉水学区办0856-3915308,北城重庆路玉水街道办事处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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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德江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图)划分.docx

  2.2024年德江县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图)划分.docx

  3.德江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pd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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