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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萍乡市芦溪县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nil>2024-12-27 15:53 事业线
2024年江西萍乡市芦溪县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推动师资配置均衡、编班均衡,促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科学化、透明化,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将“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等途径予以公示,现场“随机分班”时全过程予以公开,分班结果及时对外公示。

  (二)坚持均衡编班、随机抽班。使用“萍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其他信息化方式随机确定学生分班,将每班学生总数,男、女生人数进行科学搭配,随机分班,将“阳光分班”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学段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及班主任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需由学校制定调整方案并报教育股批准后进行。分班后补录及转入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三、实施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四、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生名单。各学校根据萍乡市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录取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名单,上报至县教育局教育股,做好分班准备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8月24日前)

  (二)确定教师名单。各学校按照教师总体情况、学科结构、教学水平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科学组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确定后,在学校公众号或学校公示栏进行公布。(完成时限:2024年8月28日前)

  (三)确定班级数和班额。各学校根据报名登记的一年级、七年级学生人数,确定班级数和班额。(完成时限:2024年8月25日前)

  (四)确定监督人员名单。邀请新生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若干名参与现场监督,在分班当天到县教育局进行“阳光分班”监督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起始年级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完成时限:2024年8月22日前)

  (五)学生随机分班。县教育局根据市局提供的招生平台“一键分班”软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根据分班原则当场统一进行分班,同时,全程录音录像。(时间:2024年8月26日14:30,地点:芦溪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六)班主任随机抽班。学生随机分班完成后,各校再自行组织班主任随机抽班,要留好相关台账资料,班主任及搭班任课老师严格按抽到的班级任教。(完成时限:2024年8月28日前)

  (七)分班结果公示。分班结果通过学校公众号或学校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分班工作结束后,学生不得调班、串班、并班,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换教师。(完成时限:2024年8月28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阳光分班”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公开公示分班情况和咨询举报电话,做好师资均衡配置等工作,确保新生入学工作稳定有序。

  (二)积极宣传。广泛利用学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解除家长的疑虑,回应家长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管。要细化各项工作程序,确保透明、实施公正,要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平稳。一是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和驻校机关干部要及时加强对所驻学校实施工作进行指导,要结合开学工作检查,通过师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二是畅通分班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现场随机分班要全过程监督,现场要全程录音录像。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如在分班工作中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99-755978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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