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峻,山西绛县人,1956年2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到1989年7月在职进修,取得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曾兼任北京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3月至1999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主任、副教授、教授,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任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2005年1月至7月在美国CaliforniaStateUniversityNorthridge做访问学者,现任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主要讲授《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行政》等课程。近年来发表过《试论理工科大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等二十几篇论文、研究报告,其中有两篇论文获全国高等教育学会二等奖和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一等奖。1995年获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997年获全国“两课”百名优秀教师称号,2003年获北京高等学校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