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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意见指出,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各省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明确省以下分担责任,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办园质量水平。

  点击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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