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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开始网报!2024年广西崇左凭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

zuiw 2024-08-19 资讯
7月11日开始网报!2024年广西崇左凭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并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坚持“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最新的《个人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为合法住房有效依据(父母名下无房产的,需提供与父母同一户籍的直系血亲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四)坚持统筹协调,各招生学校全力配合的原则。鉴于一些街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生源调配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为加强对全市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凭祥市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引导媒体对突发事件正面报道。

  3.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学生入学招生期间维稳工作,及时处置招生工作引发的事件。

  4.市人社局:负责协助教育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劳动合同(含劳动协议)、证明材料等。

  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教育局对经商主体注册登记等信息的查询、审核工作。

  6.市委编办:负责协助教育局对各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信息的查询、审核工作。

  7.各镇政府:负责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指导、监督村(居)委会出具有关居住证明,安排各村(居)委会配合学校做好入户调查工作。


  1.凭祥市第一小学

  (1)北大路单号1~187号、双号2~260号(北大路、南大路以现南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市妇幼旧址为界),银兴街单号1~139号、双号2~74号(建行宿舍区),祥河东街、祥河西街,屏山路单号1~159号、双号2~152号。

  (2)北环路(从邮政局到得月隧道),以及该片区内各小巷(含金祥小区、交通小区、畜牧局生活区)。

  (3)凭祥市区新华路全路段。

  (4)双拥路到驻军旅部驻地。

  (5)上述区域范围内各路段及住宅小区。

  (6)具有莲塘屯户籍的学生。

  (7)吉米园小区。

  (8)旧州小区、旧州屯。

  2.凭祥市第二小学

  (1)南大路1号-257号路段及各支路(南大路葫芦岭分水岭原仙葫宾馆附近,此路段户口归凭祥边防派出所管辖)。

  (2)旧公路局宿舍至旧海关(含华侨小区)。

  (3)平而关路至派桑屯。

  (4)上述区域范围内各路段及住宅小区。

  3.凭祥市凭祥镇中心小学

  (1)竹芽屯、龙里屯、莲塘屯(非莲塘屯户籍住户),科园路、翠竹路、翠西路、连城路、莲塘路。

  (2)北大路、银兴街、屏山路等路段中,市一小招生范围以外的户号。

  (3)北环路得月隧道洞口往市法院方向的片区(包括连城屯及凤翔阁小区)。

  (4)凭祥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生。

  (5)上述区域范围内各路段及住宅小区。

  4.凭祥市第四小学

  (1)友谊关大道南兴至中越国际花园小区路段。

  (2)田心路西南大厦至狮子山路口的��龙屯。

  (3)上述区域范围内各路段及住宅小区。

  (4)田心屯。

  (5)��龙屯。

  5.凭祥市第五小学

  (1)原海关办公区(旧海关)至大壮隧道。

  (2)狮山御景小区。

  (3)狮山苑小区。

  (4)江景苑小区。

  (5)香格里拉小区。

  (6)碧桂园小区

  (7)皇龙小区。

  (8)大壮屯。

  (9)大弯弓屯。

  (10)那勤屯。

  (11)板透屯。

  6.凭祥市连全小学

  (1)天南路自弄全屯往宁明方向路段,包括其中的住宅小区。

  (2)连全村各自然屯。

  (3)公租房小区。

  (4)市一小、市四小、凭祥镇中心小学无法招收的部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7.凭祥市前进小学

  (1)前进村各自然屯。

  (2)前进村地域内各小区及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3)市二小、市五小无法招收的部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8.凭祥市民族希望实验学校(小学部)

  (1)南山村各自然屯。

  (2)南山片区各小区及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3)需要安置的其他区域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9.凭祥市友谊镇中心小学(原召化小学)

  (1)召化村各自然屯。

  (2)南站片区各小区(含铁路住宅区)及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3)需要安置的其他区域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10.凭祥市上石镇中心小学

  (1)上石社区。

  (2)上石镇内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3)上石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生。

  11.凭祥市夏石镇中心小学

  (1)夏石社区。

  (2)夏石镇内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3)夏石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生。

  12.凭祥市卡凤小学

  (1)隘口村、卡凤村各自然屯。

  (2)卡凤片区各小区及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13.凭祥市弄怀学校

  弄怀学校招收弄怀、浦寨商贸城学生。

  14.其他各村小学,招收本村各自然屯学生。

  上述未提到的、分布于其他各处的新建小区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归附近小学入学。平而村可送英阳小学或三联小学就近入学。

  (二)初中

  1.凭祥市第一中学

  招生范围为凭祥镇各社区、连全、前进、柳班、竹山村,友谊镇平而、宋城、三联、英阳、匠龙村,上石镇白龙、油隘、板旺、浦东等全村屯,下�宕逑��逋汀���关屯,以及片区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凭祥市民族希望实验学校(初中部)

  招生范围为凭祥镇南山村,友谊镇卡凤、隘口、礼茶、召化村,以及片区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凭祥市夏石中学

  招生范围为夏石镇、上石镇上石社区、马垌、燕安、练江等全村屯;下�宕蹇萁�屯、扣荷屯;浦东村板斗屯;以及片区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市一小:招收一年级学生270人。

  2.市二小:招收一年级学生180人。

  3.市四小:招收一年级学生270人。

  4.市五小:招收一年级学生225人。

  5.凭祥镇中心小学:招收一年级学生180人。

  6.连全小学:招收一年级学生90人。

  7.前进小学:招收一年级学生90人。

  (二)非城区小学

  各小学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制定本校新生入学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做好招生工作,班额控制在45人内。

  (三)各初中

  1.市一中:招收七年级学生850人。

  2.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七年级学生400人。

  3.夏石中学:招收七年级学生400人。

  在招生过程中,各校生源数量如有较大变化,由教育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必要时调整有关学校招生班数,并调配相应数量的教师以满足教学需要。


  1.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2.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四类残疾适龄儿童建议到其他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肢体残疾适龄儿童可随班就读;精神、多重等残疾和中、重度肢体残疾的,由我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确定其接受义务教育方式。

  (二)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我市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我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分类

  1.A类:学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少年所在的户籍地址在片区内,且跟父母同在一个户籍地址内(或跟父母一方同在户籍地址内)。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无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地址在片区内),且实际一直共同居住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城区内的合法独立产权住房。适龄儿童少年所在的户籍地址不是其直系亲属的不属于片区户籍。

  2.B类:驻凭官兵、烈属、市委组织部引进紧缺人才等优待对象,在凭各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

  驻凭官兵、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通过市委组织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烈属等优待对象子女,片区内在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上述人员子女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读城区学校。

  3.C类:学校片区内购房、建房户的非户籍地适龄儿童

  C1:城区产权住房生源。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具有城区合法独立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C2:城区产权住房生源。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具有城区合法独立产权住房,但未实际装修入住。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登记用途中的住房性质应为住宅,非住宅类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购买商铺、商业店面、写字楼、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产权类型的,不能作为其入学依据。

  4.D类:外来经商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非城区学校片区户籍,其父母在辖区内经商或办企业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截止时间到2024年6月30日,且在学校片区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5.E类: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

  非城区学校片区户籍,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截止时间到2024年6月30日,且在学校片区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初中学校、城区小学须通过网上方式报名,乡镇以下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具体看学校招生方案)。学校采取线下报名的家长需提供纸质申请表和所需要佐证材料,报名时间原则上与线上报名时间同步,学生报名信息学校须上传到“桂教通”平台。因特殊原因不能线上报名的可以到学校报名,另市五小线下报名咨询点设在市一小。

  1.网上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17日。晚上22:00至次日8:00是系统运维时间,暂停报名。

  (2)网上报名途径:

  电脑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手机端:“智桂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3)AB表选报要求: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市五小、凭祥镇中心小学、连全小学、前进小学等7所城区学校需选择A表(详表),初中学校和乡镇以下学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等优抚对象选择B表(简表)。

  (4)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凭祥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

  2.报名信息核对和审核

  时间:7月18日至19日

  开展系统报名数据整理和比对,确保没有缺漏;市教育局和学校做好审核准备工作。

  3.学校开展材料审核

  时间:7月20日至7月28日

  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开展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

  4.市教育局复核并确定录取结果

  时间:7月29日至8月2日

  市教育局复核报名信息及材料,统筹分流生源和确定录取名单

  5.市教育局正式反馈录取结果

  时间:8月5日至9日

  市教育局正式反馈录取结果,做好家长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报名所需材料

  线上报名的家长需要准备好报名材料的扫描、拍照等电子版。

  因特殊情况线下报名的,需要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核验和复印一份给学校。

  1.A类:学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分别提供户口簿,并提供出生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2.B类:驻凭官兵、烈属、市委组织部引进紧缺人才等优待对象,在凭各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分别提供户口簿,并提供出生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单位在职在编证明。(需要提供单位编制本复印件加盖章证明,如属于涉密单位需要编委办盖章证明)

  3.C类:学校片区内购房、建房户的非户籍地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分别提供户口簿,并提供出生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

  (3)入住证明。(如缴纳物业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

  4.D类:外来经商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分别提供户口簿,并提供出生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

  (3)营业执照。

  (4)纳税证明。

  5.E类: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分别提供户口簿,并提供出生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

  (3)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4)居住证。(非凭祥户籍的需要提供)

  (5)社保缴纳证明。

  (三)城区小学招生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录取A类、B类学生。

  第二批次:录取C类已入住学生。

  第三批次:录取C类未入住学生。

  第四批次:录取D类学生。

  第五批次:录取E类学生。

  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剩余学位进入第二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剩余学位进入第三批次录取,依次类推,录满即止。未被城区小学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确保每个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均能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四)入户实地核查

  通过初审的新生,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实地核查。

  (五)线下补报

  我市城区小学报名如不按时完成报名登记的新生,家长或监护人于开学前到市教育局补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1.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

  2.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4.响应国家鼓励生育多孩政策。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二孩或三孩跟当前一孩或二孩就读同一所学校,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困难的问题。

  5.充分发挥教育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的促进作用,将招商引资项目出资方及高管人员列入优待对象,优先安排就近入学。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要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确认,经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严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

  1.严格规范编班程序。严格控制对区域内大校额(2000人以上)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逐步实现标准班额教学,起始年级按照国家标准班额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

  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

  2.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一人一籍”原则,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建籍工作。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上一学年度已就读七年级的,不能重读七年级。

  3.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强度。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三)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1.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健全监督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督导,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办公室:0771―8520372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71―8532309

  市教育局督导室:0771―8530531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71―8532027

  (四)学校全力做好线下服务保障工作

  学校线下服务主要有三个工作,一是线下安排专人协助老孕残等特殊群体通过“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二是现场收集和审核家长的纸质报名材料;三是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接听家长的电话咨询,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


  1.凭祥市第一中学:0771-8536452

  2.凭祥市夏石中学:0771-8571082

  3.凭祥市民族希望实验学校:0771-8554805

  4.凭祥市第一小学:0771-8520298

  5.凭祥市第二小学:0771-8526879

  6.凭祥市第四小学:0771-8569890

  7.凭祥市第五小学:0771-8520298

  8.凭祥市凭祥镇中心小学:0771-8551331

  9.凭祥市连全小学:0771-8524711

  10.凭祥市前进小学:19907820290

  凭祥市教育局对此方案具有解释权。

  >>>

  1-1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A表).doc

  1-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B表).doc

  2.2024年凭祥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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