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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点支持这些高校!

近期,教育部又答复了一系列提案,中西部地区备受教育部关注和支持,在好几个提案建议中,对河南、江西、山西等地的高等教育发展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大家一起来看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221号建议(关于支持河南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教育部将加大部省合建力度,支持郑州大学发展,在服务区域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继续支持河南省各高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条件和程序申请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继续通过合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地方高水平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的指导,精准对口支援学科建设。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92号建议(关于支持赣州市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教育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支持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依照条件和程序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进一步加大对赣南医学院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帮助学校尽快充实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待条件成熟后将依照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予以研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819号建议(关于增加山西省博士招生计划,培育山西省高层次人才的建议)的答复
引导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倾斜,加大对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科研实力强的省属高校的支持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
 
以下为三条答复全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221号建议的答复
教发建议〔2020〕26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南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也是高等教育生源大省,支持推动河南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对于探索推进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构建形成高等教育区域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持续加大对河南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支持河南省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十三五”以来,教育部对河南省审批和备案设置高等学校共34所,其中设置本科学校12所、专科学校22所,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入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试点并更名为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等学校设置数量均居于全国首位,与区域人口结构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形成。
  二是支持河南省提高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引导优化专业结构,近三年来,支持河南地区高校新增本科专业点396个,其中备案类专业374个,审批类专业22个。加快急需领域专业设置,增设了物流工程、考古学、人工智能、应急技术与管理等一批与河南区域经济发展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密对接的专业。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先后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纳入省部共建高校,将郑州大学纳入部省合建高校。“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7亿元支持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高校提升基础能力,其中,河南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10所河南院校被纳入“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支持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河南大学、郑州大学2所高校列入首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在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河南省新增博士点37个、硕士点89个,倾斜支持河南省新增河南工业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南阳师范学院为硕士授予单位。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在中外合作办学行政许可中适当降低准入基线、建立部省联合审批机制、精准对接地方发展需求等政策倾斜,近年来河南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数量不断提升,目前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37个,其中本科层次116个,占全国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十分之一。
  三是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深入推进部省合建项目,支持郑州大学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筹)、现代分析中心等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建设;以郑州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两个学科为主,组织物理学、机械等学科有关力量配合,共同支持河南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以考古学为主,组织中国史、新闻传播学、世界史等学科有关力量配合,共同支持河南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调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和南京大学5所直属高校加强与郑州大学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考古学、临床医学等优势特色学科群方面开展对口合作,辐射带动学校整体学科水平快速提升。强化高校科研平台和基地建设,依托河南大学等6所河南高校立项建设了“黄河中下游数字地理技术”等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河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立项建设了“煤矿灾害预防与抢险救灾”等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依托河南农业大学,认定了“河南粮食作物”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
  四是加大对河南高等教育发展投入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包括河南在内的省份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在资金分配上,采取因素法以省为单位进行分配,通过引入贫困因素、财力困难因素等指标向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倾斜。在资金使用上,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河南省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五是支持扩大河南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指导部属高校合理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持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河南省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覆盖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县、国贫县等农村和贫困地区。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紧密围绕推进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河南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与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同向同行,实现“输血”“造血”并重发展。
  一是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科学指导河南省编制好本地区“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引导河南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存量、做优增量,不断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关于河南部分高职升格为本科学校和中职学校升格为高职高专问题,与政策导向不符,建议有关学校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从我国历史上产生的异地校区办学情况来看,由于异地办校会稀释高校原有优质教育资源品牌,导致学校规范管理呈现效应递减,难以形成与本校一体化的校园育人氛围等,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2017〕12号)中也进一步明确规定,审慎决策建设新校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故教育部暂不支持关于引导京沪等部属优质高校在河南设立分校、研究生院、特色学院等实体机构,建议河南创新体制机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提升区域内高校办学总体实力。
  二是增强高校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引导河南高校转变科研理念,围绕“转学风,提质量”,改进科技管理模式,建好建实科研平台,并在现有教育部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国家级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河南高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支持河南高校聚焦河南发展规划,引进境外知名高校优势专业,加强急需学科建设,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培养行业紧缺人才。
  三是继续支持河南省各高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条件和程序申请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继续通过合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地方高水平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的指导,精准对口支援学科建设。积极鼓励黄河流域高校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河南高校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作用。我国中央部属高校格局是历史形成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统筹,完善以省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也要求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地方管理,中央保留少量承担全局性、战略性、示范性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教育部将加大部省合建力度,支持郑州大学发展,在服务区域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中央财政将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充分考虑代表所提建议,结合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实际困难,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继续倾斜支持中西部教育发展。
  四是进一步指导教育部直属高校持续完善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办法,促进高考入学机会更加公平。在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进一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合理确定区域协调因素权重,综合考虑河南省经济发展情况和河南高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因素,继续支持河南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也建议河南省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师资水平,为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创造条件。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5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92号建议的答复
教发建议〔2020〕226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赣州市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教育中心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以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强化要素保障,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将“贫困人口数”“贫困发生率”“深度贫困县数”等作为资金测算的重要因素,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所在省份倾斜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为江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2.3亿元,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等。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资金共计587亿元,重点向赣州市等“老少边穷”地区以及大班额比例较高地区进行资金倾斜。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十三五”以来共安排江西省教育领域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34.63亿元。积极支持江西“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在全国遴选确定的197所首批建设单位中,江西共6所院校入选,其中赣州市的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入选。2017年,中央财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在资金分配上,通过引入革命老区因素等指标向包括江西省在内的革命老区倾斜;在资金使用上,赋予江西省较大自主权,统筹安排用于支持赣州市高等教育发展。
  二是支持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大对口帮扶协调力度,协调华中师范大学及其附属中学帮扶上犹县创建本土优质中学,从选派挂职干部、支持开展教研培训和提供教学管理数字资源等方面实施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赣州市培养名师,打造名校。支持中南大学对口支援江西理工大学,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拓宽支援渠道,丰富资源内容。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支持江西省开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试点,探索适应新时代中部地区和革命老区需求的职业教育发展道路,为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持。2019年,教育部与江西省签订了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协议;围绕江西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与江西省共商启动了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和旅游管理等五个专业大类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不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将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纳入建设单位。积极推动江西理工大学纳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在首轮“双一流”建设中,南昌大学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被列入建设范围。在江西省高校设置规划编制过程中,教育部对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问题予以重点关注,经专家评议,已纳入江西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江西省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覆盖了赣州市全域,形成了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长效机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细化政策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
  一是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教育投入力度,督导和指导江西省加强省级统筹,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赣州市倾斜支持力度。在制定区域教育发展政策时,对支持赣州市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教育中心列入国家教育区域发展战略事宜予以统筹研究。
  二是继续支持部属高校和教育发达省市开展对口帮扶,协调知名幼儿园、中小学和中高职院校帮助赣州市培养一批名师,打造一批名校,提升赣州革命老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是持续支持江西省职教改革工作,指导江西省做好“双高计划”项目管理,鼓励赣州市建设一批高水平学校和专业,构建以高水平学校为引领,中高职学校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指导支持江西省教育厅加强与对口帮扶省份教育厅的对接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协议内容。指导江西高标准如期建成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探索建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践教学国家标准。
  四是支持江西赣州等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按照行政区域与经济、地理和文化区域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集群发展,促进优势互补、要素流动。支持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依照条件和程序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江西省持续实施好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并结合形势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惠及广大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
  此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要求,国家对称为“大学”的设置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赣南医学院在研究生占比、硕士毕业生届数、生师比、教学科研行政用房、科研仪器设备值、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等方面,距离设置标准仍存在差距,尚不具备更名“大学”条件。教育部将积极支持江西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赣南医学院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帮助学校尽快充实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待条件成熟后将依照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予以研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5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819号建议的答复
教发建议〔2020〕26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山西省博士招生计划,培育山西省高层次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坚持以学位点、科研经费、师资水平、科研平台和成果效益等数据构建数学模型测算为基础,持续提高培养条件、培养质量与培养规模的匹配度。同时,教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促进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山西省等无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地区给予了专门支持,“十三五”时期以来,山西省博士生招生计划年均增幅明显高于同时期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山西大学作为部省合建高校,在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单列下达,并鼓励山西省对其进一步给予合力支持。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综合考虑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支撑条件等因素,继续对山西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引导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倾斜,加大对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科研实力强的省属高校的支持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5日
新闻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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