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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福州这些单位招人啦!

福州市鼓楼区文体旅局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

闽侯县教育局发布公告

招人啦

招人啦

鼓楼区文体旅局

2023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街(镇)专职文化人员7名

公告全文如下

2023年福州市鼓楼区文体旅局招聘街(镇)

专职文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鼓楼区文体旅局决定于2023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镇)专职文化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专业(舞蹈),舞蹈教育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专业能力突出者,适当放宽条件)

3.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招收人数:7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4.具备胜任岗位的健康条件、相应资格和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2月底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8.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化活动组织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及素养。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待遇

1.参照鼓楼区行政事业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2.试用期1个月,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交五险一金。录用人员由区文体旅局统一管理,专职从事文化工作。

四、招聘程序与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

2.报名方法: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填写《2023年鼓楼区街(镇)专职文化专职人员个人简历表》,并将学历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打包以“姓名+报名”方式命名,用附件方式于2023年3月9日下午5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lqggwh@163.com。 报考人员所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信畅通。

3.我局审核后,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个人简历一份,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考试方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能力,择优录取。

附:2023年鼓楼区街(镇)专职文化专职人员个人简历表(长按或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此外,因工作需要,经研究,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其中文职辅警1名;勤务辅警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1:《福州高速交警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取得;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纹身、无色盲,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七)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公平、公正,将依照程序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告

2023年3月3日在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微博和中国海峡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3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00)

报名地点: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18号 备注:到达杨桥中路前请先拨打电话0591-88039610,工作人员会下楼对接)

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记得上交);

2.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1寸5张;

5.若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资格条件审查:由现场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身高以及视力等身体条件进行初步查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核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三)考试

考生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考试的形式组织,考试题型和占比为:判断题30%、单选题50%、多项选择题20%,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人民警察法、交管基础法律法规、交管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警务实战技能和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卷面总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

笔试成绩高于80分(含)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微博将公布入围面试环节考生名单。

注意事项: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由3名民警(其中一名支队领导)组成,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报名考生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福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微博将公布入围体能测试环节考生名单。

3.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辅警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女)、1000米(男)跑。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备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考生,请注意查收)

4.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下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应当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5.政审

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辅警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进行。发现有本方案中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考察政审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新聘辅警工资待遇按七级辅警待遇执行,待工作半年考核合格后再评定相应层级。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此方案由支队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91-88039610

监督举报电话:0591-88039612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福州高速交警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

附件2:报名信息表

3月3日

闽侯县教育局发布公告

招聘50名编制教师

具体内容速看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闽侯县教育局定于2023年3月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招聘15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闽侯县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于2023年3月8日8:30至3月10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3月8日8:30至3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3月13日至3月14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及时上传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3月15日至3月16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3)到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1号楼210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按顺序叠放)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报名后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结束后,3月17日公布正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面试通知等后续相关信息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jszl/,下同)发布。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六)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招聘岗位附表中,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并按面试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

五、聘用规定

01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02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03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闽侯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与岗前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与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

04

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05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应聘资格;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D.审档不合格的;E.与原单位有签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06

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聘任在专技见习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我县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07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6日。

六、服务年限与奖励政策

01

拟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

02

人才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按照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01

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02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03

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04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05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06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07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08

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3年。

八、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共同组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

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0591-22986401;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0591-22982373。

监督电话:

0591-2206756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

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闽侯县人社局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公开招聘省内本科高校

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


闽侯县教育局定于2023年3月举办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招聘35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于2023年3月8日8:30至3月10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3月8日8:30至3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3月13日至3月14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及时上传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3月15日至3月16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3)到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1号楼406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按顺序叠放)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报名后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结束后,3月17日公布正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面试通知等后续相关信息将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jszl/,下同)发布。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六)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招聘岗位附表中,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并按面试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

五、聘用规定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闽侯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闽侯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与岗前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与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

4.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手段取得应聘资格;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D.审档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6日。

六、服务年限与奖励政策

1.拟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

2.人才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按照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共同组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

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0591-22986401;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0591-22982373。

监督电话:

0591-2206756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

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闽侯县人社局 闽侯县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综合 鼓楼文体旅、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发布、闽侯教育

新媒体编辑 刘亦洪

监制 兰超 危砖黄

福州晚报新媒体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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