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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发布

4月28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对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和录取做了详细规定。

2023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6月7日举行,考试采用“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含计入总分的听力测试3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

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提前批本科、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第一批本科(含宁夏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宁夏医科大学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批本科(含宁夏师范学院地方专项计划,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提前二批高职专科(含定向培养军士、艺术、体育专业)、高职专科六个批次进行。

志愿填报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志愿;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二批高职专科志愿(含定向培养军士、艺术、体育专业);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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