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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副院长1名公告(12月31日17:00前报名)


  一、招聘岗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1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特殊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二)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和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一般应当具有二级院(系)管理工作经历。

  (四)具有高职院校中层正职三年以上、本科院校中层正职半年以上或副职三年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邮寄或通过E-mail传至省残联组织人事部。应聘材料包括:《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副院长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材料及主要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31日17:00。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月5日资格初审结果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关网站统一公布,不另行通知和发放准考证。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3设立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符合条件人数超过6人,组织安排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的依据。

  (四)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因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自动放弃。本人提供一年内有效体检报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zcse.edu.cn,师资队伍/教师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及拟聘用人员公示。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残联机关纪委:0571-86702237。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0571-85249293

  省残联组织人事部0571-88847924

  (二)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省残联组织人事部,邮编310007

  (三)E-mail:zhaopin@zcse.edu.cn

  附件>>>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副院长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15日\\r\\n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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