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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浦东新区盐仓小学转学寒假服务告示(附转学申请登记表)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

  2.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条件

  第一类学生对口、就近转入: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

  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

  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动迁户子女: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在本校招生地区范围内,可凭动迁协议书联系办理转学。

  4.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

  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

  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6.本市户籍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申请转学:

  承租人(买受人)必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第二类学生视学额情况学校决定受理与否:

  1、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4、符合相关转入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

  三、办理流程

  (一)学生转出办理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学生转入办理

  流程一: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由家长或监护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本校提出转学申请(相关材料可发邮件):

  ①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

  ②请家长在文末下载、打印《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填写签名后,连同转学所需相应的原件材料(参考下文“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要求)一同上交。

  ③如有相关疑问,欢迎来电咨询:58093041

  2、转入现场受理点及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

  地址:祝桥镇星勤路388号

  【注】请按时间段来校申请办理转学登记手续,带好所需原材料及复印件。

  3、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①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成长记录册;

  流程二:转入登记

  1.按转学条件,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与家长约定反馈结果时间。3.因个别年级确实无空余学额,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学校根据上级要求,仅完成上述符合条件学生的转入登记工作,在家长或监护人签署征询意见确认书后,报区招生办作统筹安排处理。

  流程三:学籍申报(学校统一办理)

  1.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汇总表等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学籍申报办理日期:202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流程四: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来校听取转学结果,同时领回相关证明材料。

  2.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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