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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佛山西樵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政策预告知书


  您的小孩即将完成幼儿园/小学教育,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小朋友将进入小学就读;六年级毕业生将入读初级中学。我镇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新生正式报名时间预计在2024年4月份(1月份先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预告知如下:

  一、报读类型

  (一)户籍生:指适龄儿童具有西樵镇户籍,分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

  2.跨学区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②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材料)。

  若该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学位数,则不再接受跨学区户籍生报名申请。

  (二)政策生:指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不在其户籍地入学,而是在非户籍的现居住地申请入学(具体入学申请条件以市政府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视学位情况可由镇教育办统筹入读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三)积分生:指不符合政策生条件,但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且有效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在西樵,参与积分入学申请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积分生录取以志愿为准,根据“一镇一线”的原则,对入围的积分申请,以全镇剩余学位数为准,分初中和小学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出积分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因积分学位有限,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因报读条件不符造成延误报名或错过招生时间窗口的,责任自负。)

  二、招收顺序

  先满足户籍生(含本镇户籍跨学区就读申请),再到政策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录取的积分生。(注:“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

  三、政策调整

  1.《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目前还在修订当中,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读条件以市政府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敬请关注“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公布的相关资讯。

  2.自2023年8月起,设立西樵镇听音湖小学、西樵镇第七小学、西樵镇翰林小学和西樵镇樵山小学四所学校分别独立招生。具体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1)西樵镇听音湖小学:岭西村;中心小学、第一小学招生区域的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即在本镇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以及全镇小学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入学申请。

  (2)西樵镇第七小学:儒溪村;以及全镇小学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入学申请。

  (3)西樵镇翰林小学:上金瓯社区、百东-社区(可选择就读);以及全镇小学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入学申请。

  (4)西樵镇樵山小学:联新社区;大岸社区;崇北社区;华夏村以及樵金路以西区域内的樵华社区(永利花园、雅居乐花园、樵悦名居、奥园誉�o、中梁星图等)、樵金路以东崇民路以北的三盛颐景园区域;崇南社区(临近学校居住地户籍生可选择就读)及第二小学招生区域的政策性借读生。

  3.插班转学须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转入(秋季入学),只接受原在镇外学校就读的西樵镇户籍生(学位已满员的学校则不接受申请;同等条件申请人数多于插班学位数则按镇教育办公布的录取方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接受在镇内学校(含民办)已有学籍学生的转学申请。同时,自2020年起,购房类已不再作为转学插班的申请条件。

  4.关于《2024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届时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四、关键材料准备(具体报名材料以最终公布的方案要求为准)

  1.户籍生:户口本。

  2.政策生:申请条件证明材料(可参考往年的情况先行准备)。

  3.积分生: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详见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居住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流管部门。

  五、温馨提示

  1.小学的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入学对象为在全国学籍系统获得学籍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地段(片区)的划分以本镇教育部门当年公布的为准,届时请留意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信息。

  3.2024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新生报名将继续沿用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系统预计将于2024年1月8日左右上线,请关注“樵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留意最新资讯。

  4.本次预报名主要采集以下报读类型的学生信息:

  ①学生为西樵镇户籍。

  ②父母一方为西樵镇本地户籍。

  ③在西樵镇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的非户籍适龄子女。(简称“双五类”,其具体政策在修订中,最终以市颁发的最新文件为准)。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根据自身条件先选报“其他”类型,具体能否录取以4月份正式报名后的审核结果为准。

  5.郑重提醒:各位家长不要听信谣言、伪造、变造各类入学登记所需证件。所有入学材料实行网上查验、联审联批,一旦在审查中发现虚假证件,一律取消学生入学申请。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咨询镇教育办公室招生办,电话86896781。\\r\\n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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