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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滁州市直三家医院面向部分高校校园招聘公告(4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招聘、考试考察结合、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在安徽省4所医学高校(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设立报名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额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4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3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5名,详情见《2024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考核、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滁州市卫健委牵头市直三家医院会同报名点高校学生就业部门共同组织,依据招聘公告分四个批次招聘计划安排,提前在市卫健委、市直三家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蚌埠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等信息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情况、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方式及基本内容、体检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方式等。

  在合肥、蚌埠、芜湖设置4个报名点,分批组织校园招聘,符合条件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点参加报名和考试,招满即止。期间根据各报名点招聘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适时发布招聘报名信息,若招聘计划提前完成,则后续招聘工作不再组织,招聘信息不再发布。

  具体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点设置

  合肥报名点设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蚌埠报名点设在蚌埠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芜湖报名点设在皖南医学院研究生院。

  各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时间、招聘岗位及报名有关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发布,同时在报名点现场设置通知公告栏、发布宣传海报等信息。符合条件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点参加报名和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满即止。若招聘计划提前完成,则后续报名点不再组织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层次证明,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符合岗位计划要求专业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学专业将以毕业证书记载信息予以认可,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3)本人求职简历及曾获荣誉奖项等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逐一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市直三家医院公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合格:

  (1)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班级后20%的;

  (2)考试补考或不及格3次以上(含3次)的;

  (3)在校期间违纪和违反校规校纪受处理的。

  上述情况以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至聘用前后全过程,期间如有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考核

  1.视情组织笔试

  每个报名点现场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不再组织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视情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则按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同报名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医学基础知识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笔试成绩在市卫健委、市直三家医院公布。

  2.面试

  面试地点同报名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抽组面试考官组,对入围考生进行封闭现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是否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研究生三年均分高低、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与市直三家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选在市卫健委、市直三家医院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三家医院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在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直三家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市直三家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直三家医院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履行报批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和按时报到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计划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经查实后视情取消招聘结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50-3072797(滁州市卫健委人事科)

  0550-3526009(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0-3510810(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0550-3523328(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

  0550-3072682(滁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4年度滁州市市直医院校园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滁州市市直医院校园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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