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

2024安徽芜湖市民办学校幼升小网上报名审核操作手册


  相关阅读:2024安徽芜湖市中小学招生保障措施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和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在本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各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实施方案要经各区中小学招生委员会审议后报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方案同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各区教育局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三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四统一”政策,合理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核算,盘活用好教师资源,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以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统筹做好区域内城乡学校特别是城市热点学校招生工作,在城镇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教师补充和交流等方式,适度稳定农村生源。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所在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区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发挥学籍系统辅助规范招生的作用,实时监测,定期开展网上巡检。要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五)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各区教育局要加大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要在招生入学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刻,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通过报纸、芜湖教育信息网、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省、市招生入学政策,要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要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各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督办事项,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将规范招生入学纳入对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和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无为市、南陵县、繁昌区、湾�b区参照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招生政策实施方案请于6月1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n
*免责声明:
1.以上内容由网友投稿,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请谨防钓鱼、诈骗、诱导等行为。
2.第一考试网致力于提供合理、准确、完整的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3.如若侵权请发送邮件到: 13562564#qq.com (#换成@)。

© 2021 第一考试网

京ICP备11047680号-2

联系邮箱:13562564@qq.com 网站名称:第一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