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不另作限制。
入学一年后,学校允许部分优秀本科学生有条件地重新选择专业。对于品德优良,成绩突出,一年级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在80分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3%以内的优秀学生,可以在校区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不予互转,但根据课程设置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相近学科门类之间可以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