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当地高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
2、文化达线,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若考生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从2012年开始,学校实行转专业制度。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结合自身学习现状和兴趣,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