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1 11:4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江苏省省内招生,轮机工程等5个专业在本二批次录取。其余专业为本三批次;

江苏省以外各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全部在本三批次录取。

       省内录取批次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录取批次 文理科
轮机工程 本二 理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二 理科
环境工程 本二 理科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二 理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二 理科
船舶与海洋工程 本三 理科
土木工程 本三 理科
工程管理 本三 理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三 理科
机械电子工程 本三 理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三 理科
电子信息工程 本三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三 理科
通信工程 本三 理科
焊接技术与工程 本三 理科
物流管理 本三 理科
经济学 本三 文科
工商管理 本三 文科
人力资源管理 本三 文科
英语 本三 文科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本三 体育类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无艺术类招生计划。

加分政策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参加学校招生简章。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国家和教育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往届学生统一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习认真努力、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可以在大一学年结束后,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经考试考核批准后可转入自己心仪的理想专业,学校会在转专业前会专门下发转专业通知。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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