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学习成绩优异,各方面变现优秀的学生,可以在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具体办法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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