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方法
在“考生报考志愿表”所属录取批次内填写学院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3437)、省标代码及报考专业代码(以考生所属省级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学院在江西省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A,江西省标代码为8311,在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院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根据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才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未满,才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档。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语文、数学、 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仍然相同,再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学院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5.学院所有专业要求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6.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专业限选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7.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8. 公共事业管理(中美学分互认项目)只录取有专业发展意愿的考生,该专业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总分的60%。
9.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医学类专业培养特点,患有色弱、色盲(含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入档考生将由学院专业调配至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外,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也不予录取,学院将按退档处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均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10.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通知]
凡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在学院校园网(www.jxtcmstc.com)查询录取结果,学院将通过邮政EMS及时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至考生报考信息中注明的邮寄地址。
[报到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0791-86563917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新生,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核实,属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3.学院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者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院无艺术生招录政策!
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无区别对待。
专业一经录取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