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7 11:5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不设立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以上专业时请谨慎选择。

4.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建议报考国际商务专业。

5.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学校不预留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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