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6: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理综(或文综)、英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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