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6: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3.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5.学院只招收高考中外语科目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6.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2.我院对于山西省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转段考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 2.招生录取工作由中专学校组织“三二转段”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根据转段考试办法组织考生考试、阅卷、登分,并将最终参加考试的学生数据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我院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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