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3-05-08 09:0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均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应用英语、应用英语(英日双语)、应用英语(英韩双语)专业仅限英语类考生报考;应用日语、应用日语(日韩双语)、应用韩语、应用韩语(韩日双语)专业对考生无语种限制。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一月内,统招生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交转专业申请,经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方可调换。手续很麻烦,建议不要轻易改专业。非统招生报到时可以修改一次专业,但入学后就不可以再调整了。
其它
1、我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2、我院的调档比例为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3、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2)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不愿意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