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8 11: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江苏省内考生:

    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外省考生:

    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各招生专业都是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开设的,紧贴市场需求。录取到我院的新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身所学的课程和兴趣,慎重选择专业、填报志愿。录取到我院的考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可有转专业的机会,但需按学院"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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