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11-18 15:2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江苏省:文科类高职专科、理科类高职专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2)专业分采用省统考美术分;

3)专业确定原则: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即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服从则随机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则不予录取,退档。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江苏省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普通类),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商务英语专业:限考英语。

  3、男女比例:护理(助产)专业限女生,建筑工程技术限男生,其它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色弱、色盲及嗅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考环境科学类、相关医学类、生物技术类、艺术类等专业;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不能报护理等相关医学类专业。

5、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投档原则:

1)选测科目:历史和物理均可;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考生进档后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排序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数总分排序,如再相同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4)专业确定原则: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录取原则,即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的学生有优先选择专业的权利;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服从则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则不予录取,退档。

 

江苏省外录取原则:

1、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录取到未满计划的招生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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