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对普通类考生实行划定两条录取线的录取方式,即对文、理科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3.学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对选测科目等级不做要求,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4.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安排及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5.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必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要求C级及以上,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并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