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7: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
录完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缺档情况,可按专业录取第二
志愿以后填报我院(含专业服从分配)的考生, 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的限定。
录取时,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从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
科的分数,如理科专业的数学、英语,文科专业的语文、英语。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术科考试由生源指定学校组织,我院承认生源省考试成绩。
加分政策
对符合生源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省招办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按学生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进校后一个月内学生如要转专业,由学生本人申请,由教务处按规定审批。学生进校一个月后再申请的,学校不再办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