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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按教育部要求及相关省、市招办的规定,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学院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专业计划满额在相近专业调配。
4、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5、我院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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