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没有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2.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3.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新生专业的确定依据“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由我院统筹安排。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进校后进行复查。
5. 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6.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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