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我院在陕西省有三个录取批次。
各批次代码及名称分别为:
2—提前批专科(艺术类专科)
6—高职(专科)
8—“三校生”单招专科(招收“三校生”的专科专业)
在外省的录取批次均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批次代码为准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的办法是: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对相关科目无特殊要求;
3、民族传统技艺(工艺美术)录取采用生源地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
暂无特殊政策。
与应届生录取政策相同。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制定《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及《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
规定要求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部(专业)推荐,经拟转入系、部(专业)审核同意,由院教育科研处审查,学院主管院长审定。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转专业不得跨科转专业。文科学生不得转入理科专业,理科学生不得转入文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一般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