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6: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提档比例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3、凡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校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达不到我校招生人数时,除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外,参考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确定专业;

4、按志愿投档到我校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根据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专业根据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确定专业,实施科目改革的依据选考科目。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7、我院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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