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6 11: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在湖北省的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艺术本科(三)、第三批本科、第四批专科(一);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在上海市的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在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本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2009年招收艺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生。对艺术设计专业,我校认可考生参加其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类)的成绩;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湖北省考生我校认可省招办批准的省内高校同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份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参加其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成绩或武汉大学同专业合格证。

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严格加分调档政策,按湖北省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并经湖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予以确认者,可给予加分,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均予以承认。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均一视同仁。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对录取专业不满意或经过一段时间学习难以适应所学专业,可以向所在学院及教务处申请转专业。

其它

因我校以办学成本办学,为确保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原则,在七、八月份学校实施录取工作期间,请报考我校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上线考生中,我校电话联系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校以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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