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11:3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具体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地区),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优秀运动员免试生招生简章》和《深圳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外语类保送生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校要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如发现专业水平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学籍,予以退学。复测内容和标准与当年高考专业术科考试内容(可量化部分)一致,如学生复测成绩未达到其本人高考术科成绩的70%,视为复测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相关规定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实行专业志愿优先。

一、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专业,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优先,按投档成绩(排位)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备注:如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流行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按乐种投档,则以专业+乐种为一个独立专业志愿。

二、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

(一)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

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

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普通文理类录取专业时以原始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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