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7:3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总分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参照国家和各省有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除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外,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比例限制,少数民族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中对往届生无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