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8 11: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主要参加艺术提前批次、本科批、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工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执行。进档的省外各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出现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要求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的要求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就读我校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参看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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