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赵清林
学校: 上海大学
学院: 法学院
职称:  

<div class> <p> <br/>   个人简介:</strong><br/>   赵清林</strong>,男,1976生10月生,湖北监利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br/> <br/>   研究方向:</strong>行政法学<br/> <br/>   主讲课程:</strong>本科生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宪法》,研究生的《行政法学》、《宪法学专题》。<br/> <br/>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strong><br/>   (一)学历<br/>   2000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br/>   2003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br/>   2006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br/>   (二)主要经历<br/>   2006年7月到上海大学法学院任教,并任讲师。<br/> <br/>   二、论著、项目及获奖情况</strong><br/>   (一)主要论著<br/>   1.《行政诉讼类型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br/>   2.规范性文件依据也是行政诉讼证据——兼与甘雯先生商榷,《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3期。<br/>   3.论我国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立法完善,《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3期全文转载。<br/>   4.行政合同诉讼研究——兼论我国行政诉讼的现代转型,《诉讼法论丛》第10卷(2005年7月)。<br/>   5.刑讯逼供社会认知状况调查报告,《法学评论》2006年第4期。<br/>   6.也谈行政行为的执行力,《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8年第4期全文转载。<br/>   7.“依据”与“参照”真有区别吗?——行政诉讼中是否适用规章之检讨,《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5期。<br/>   (二)科研项目<br/>   1.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行政裁决规范化研究》,主持人,2008年。<br/>   2.上海大学教改项目《实例研习的法律教学方法研究》,主持人,2008年。<br/>   3.上海市教委优青项目《我国行政行为理论之检讨与重述》,主持人,2006年。<br/>   4.上海市教委教改项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课程建设》,第一参加人,2008年。<br/>   5.上海市旅游局项目《〈上海市旅游条例〉立法修正研究》,第一参加人,2009年。<br/>   6.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香港特区法院违宪审查权研究》,第二参加人,2008年。<br/>   (三)获奖情况<br/>   《刑讯逼供社会认知状况调查报告》2009年获湖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三等奖。<br/> <br/>   *如果发现导师信息存在错误或者偏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更新完善。联系方式&gt;&gt;</a></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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