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学校最年轻和最具活力的学院之一。学校法学专业创建于1992年5月,2003年9月成立法学院。法学院下设四个学科组,即刑法学科组、民商法学科组、诉讼法学科组和基础法学学科组。学院设有贵州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和贵州省法律援助贵州师范大学工作站,贵州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挂靠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50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4名、高级政工师1名、政工师1名、副研究馆员1名、讲师24名,有博士7名、在读博士8人、硕士24名、在读硕士2人,具有司法资格证教师15名、校法律顾问5名,专职教师大多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学院于2012年5月特聘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院长、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赵秉志教授为“候鸟型”高层次人才,特聘我国著名知识产权学者、著名律师徐家力教授为特聘教授,学院建立客座教授体系,聘请了40多位国内知名法学家和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做客座教授。学院现设有5个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即:法学、法学(经济法方向)、法学(商法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方向)、法学(司法实务方向)。于2011年4月获批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现设有四个专业研究方向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即: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民商法学。同时,学院充分开拓教学资源,积极开展成人教育和各种培训。学院已形成全日制本科生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为重点,成人继续教育共发展的人才培养格局。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8.6%,研究生就业率为100%,2010年以来大三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平均过级率(C证以上)为78.9%,每年通过国家各级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占毕业生总数的89.5%,每年通过贵州省基层选调生考试学生人数平均为37人。截至2012年10月,学院教职工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其中承担国家哲社基金项目9项、教育部课题2项、省级项目13项、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25项。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等26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50余篇,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16项。近五年获科研项目资助经费250万元。2006—2011年,先后邀请刘明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左卫民(中国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朱福惠(厦门大学社科处处长)、徐国栋(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齐树洁(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刘连泰(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等国内外著名法学家、知名教授为硕士生和本科生定期举办学术专题讲座,共40多场次。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访学40余人次,举办国内大型学术研讨会6次。截至2012年10月,学院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968名、硕士研究生37名;累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1500余名、硕士研究生73名、在职研究生39名、贵州省地矿局工商管理培训班学员17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500余人。学院严格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高质量”的要求,秉持“慎思笃行,博学致新”的办学理念,发扬学风活跃、治学严谨的优良传统,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充分发挥学院优势,努力培养具备深厚人文素养、崇高法律信仰、娴熟法律技能、较强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法律专业人才,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做出积极贡献。努力把法学院办成贵州一流、全国知名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