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法学【法学类】 |
|---|---|
| 层次 | 本科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法学 |
| 专业类别 | 法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本专业的培养特色在于教学活动重视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毕业生走向社会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受到社会的欢迎和好评。本专业法理学为院级精品课程,民法学为院级重点课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技能,从事法律实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与实践,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如下要求:
1.知识结构: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各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3)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市场经济理论,懂得市场经济规律,能够运用经济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领域的问题。
2. 能力结构:
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公关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注重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理论研究水平。
3.素质结构:
使学生在总体上具备创新性、多元性、开放性、合作性、主动性、适应性等法律职业所必需的综合性素质。注重塑造学生的心理素质、道德素质、专业素质、理性素质等优秀法律人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本科/哲学
本科/经济学
本科/法学
本科/法学
本科/教育学
本科/教育学
本科/教育学
本科/教育学
本科/文学
本科/文学
本科/文学
本科/文学
本科/文学
本科/历史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艺术学
本科/艺术学
本科/艺术学
本科/艺术学
本科/艺术学
本科/艺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