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法学【法学类】 |
|---|---|
| 层次 | 本科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法学 |
| 专业类别 | 法学类 |
| 年限 | 四年 |
法律学系下设法学专业。我系坚持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道路。为使我们培养的学生能较好地适应社会需要,我们要针对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教学方面,强调实操性,在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教学中,重视司法考试内容的引导,加大司法实践案例辅助教学的力度,培养实践性、应用力强的人才。为此,我系将应用型、实用性、多才干的培养目标具体化到各项工作当中去,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培养要素:一是强调法学的基础理论功底。二是突出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的灵活运用。三是强调相关知识的融合运用。四是能够运用理论、制度、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理论上能够开展相应的研究;具备相应的各种素质(能言、善辩、硬笔头);实际操作上能够得心应手。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在主管领导下开展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甚至能够独当一面。
本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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