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精神医学【医学/临床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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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本科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专业类型 | 医学 |
专业类别 | 临床医学类 |
年限 | 五年 |
专业代码:100205TK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修学年限:五年
开设课程:
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行为医学、儿童精神医学、精神病学等。就业方向:全国各级医学院校、综合医院、脑科医院、医学心理中心及精神卫生保健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基础宽厚,毕业后能在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从事临床精神病学、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工作的高级医学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及精神病的基本理论和诊疗技能,具有一般医疗技能和处理常见的心理障碍、行为障碍、精神疾病及相关疑难急重症的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精神医学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3.具有运用精神医学诊断及防治疾病的能力;4.熟悉有关精神医学方针、政策和方法;5.了解精神医学各专业分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本科/法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医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