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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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专科(高职)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专业类型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专业类别 | 公共管理类 |
年限 | 三年 |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基于“新商科”人才培养理念,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承德面向京津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企业培训、劳动关系管理、创新创业管理的就业技能,具有人力资源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就业方向
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社团组织、公共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分析与职务设计、员工招聘选拔、人才培训与开发、员工素质测评与绩效考核、薪资管理与人员调配、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及咨询工作;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中介机构和社区等从事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法律咨询等工作。
本科/经济学
本科/法学
本科/法学
本科/教育学
本科/教育学
本科/教育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理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工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管理学
本科/艺术学
本科/艺术学
专科(高职)/生物与化工大类
专科(高职)/生物与化工大类
专科(高职)/生物与化工大类
专科(高职)/财经商贸大类
专科(高职)/教育与体育大类
专科(高职)/教育与体育大类
专科(高职)/教育与体育大类
专科(高职)/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