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施行。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两部法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两部法律的修订思路是什么?
谈到两部法律修订把握的思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说,首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讲话、批示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其次,针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的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再次,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最大可能地提供法治保障。
两部法律有哪些修订亮点?
关于两部法律修订的亮点,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内容有所增加,由72条增加到132条,在结构上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个专章。同时,明确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司法机关等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概念,健全预防和矫治教育的措施,改革完善收容教养制度,将原来收容教养的对象实施分流。
两部法律如何对校园欺凌说“不”?
对于学生欺凌行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哪些规定和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一处处长刘斌介绍,对于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多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职责,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
二是明确学校的防控职责,完善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方式。
三是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参与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等行为。
四是明确根据欺凌行为严重程度,学校、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或者矫治教育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规定?刘斌说,当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解决这一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在“家庭保护”一章中,进一步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关监护职责。同时,新增“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干预沉迷网络方面的职责,以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各方面预防沉迷网络的义务。另外,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有关主体未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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